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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8.3澆筑墻體混凝土應連續進行,間隔時間不應超過2h,每層澆筑厚度控制在60cm左右,因此必須預先安排好混凝土下料點位置和振搗器操作人員數量。
3.8.4振搗棒移動間距應小于50cm,每一振點的延續時間以表面呈現浮漿為度,為使上下層混凝土結合成整體,振搗器應插入下層混凝土5cm。振搗時注意鋼筋密集及洞口部位,為防止出現漏振,須在洞口兩側同時振搗,下灰高度也要大體一致。大洞口的洞底模板應開口,并在此處澆筑振搗。
3.8.5混凝土墻體澆筑完畢之后,將上口甩出的鋼筋加以整理,用木抹子按標高線將墻上表面混凝土找平。
3.9樓梯混凝土澆筑:
3.9.1樓梯段混凝土自下而上澆筑,先振實底板混凝土,達到踏步位置時再與踏步混凝土一起澆搗,不斷連續向上推進,并隨時用木抹子(或塑料抹子)將踏步上表面抹平。
3.9.2施工縫位置:樓梯混凝土宜連續澆筑完,多層樓梯的施工縫應留置在樓梯段1/3的部位。
3.10養護:混凝土澆筑完畢后,應在12h以內加以覆蓋和澆水,澆水次數應能保持混凝土有足夠的潤濕狀態,養護期一般不少于7晝夜。
3.11冬期施工:
3.11.1冬期澆筑的混凝土摻負溫復合外加劑時,應根據溫度情況的不同,使用不同的負溫外加劑。且在使用前必須經專門試驗及有關單位技術鑒定。柱、墻養護宜采用養護靈。
3.11.2冬期施工前應制定冬期施工方案,對原材料的加熱、攪拌、運輸、澆筑和養護等進行熱工計算,并應據此施工。
3.11.3混凝土在澆筑前,應清除模板和鋼筋上的冰雪、污垢。運輸和澆筑混凝土用的容器應有保溫措施。
3.11.4運輸澆筑過程中,溫度應符合熱工計算所確定的數據,如不符時,應采取措施進行調整。采用加熱養護中,混凝土養護前的溫度不得低于2℃。
3.11.5整體式結構加熱養護時,澆筑程序和施工縫位置,應能防止發生較大的溫度應力,如加熱溫度超 |